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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试搅拌反应釜(搅拌式反应釜的基本结构)

来源:网络整理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11-14 08:03:03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中试搅拌反应釜,以及搅拌式反应釜的基本结构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今天给各位分享中试搅拌反应釜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搅拌式反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中试搅拌反应釜,以及搅拌式反应釜的基本结构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今天给各位分享中试搅拌反应釜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搅拌式反应釜的基本结构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1. 化工中试标准规定?

1、化工中试标准规定?

中试的标准一般没有定论,主要是看你这个产品在工业上的量来确定,比如甲醇、丙烯以及替代油品类,中试一般都是几千吨,但是药物或在添加剂类产品,有的一年一共才几吨,几十升的反应釜就算是中试了,根据自己需求来。

法律依据: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从事下列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

(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

(二)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

第四条 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十一条 发证机关受理经营许可证申请后,应当组织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储存设施进行现场核查,并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发证机关现场核查以及申请人整改现场核查发现的有关问题和修改有关申请文件、资料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第十二条 发证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告知书应当加盖本机关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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