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怎样举报假化肥,以及举报假化肥电话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今天给各位分享怎样举报假化肥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举报假化肥电话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1.农民购买到假化肥的,造成作物损失的,应向所属县级的农业农村局下属的农业执法大队反应情况,提供购买发票、数量、价格及时间等相关证据材料,由他们按程序进行相关处理
2.工商部门和质监部门只对生产化肥的企业进行监管和处理,农民在市场中零售购买的化肥其监管和处罚权在五年前由工商、质监部门转移至农业部门
3.如果涉额或损失较大的,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农业部门可将案件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将由普通案件转为刑事案件,销售商除了要赔偿外,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4.工商12315可以帮助农民和销售商进行协商赔偿事宜
都没讲到点子上,其实不复杂,看卖化肥的经销商是在本村经营还是其他村经营,一般普遍是在本村经营,发现是假化肥,请拿齐假化肥和买卖票据直接到村委会处理,村干部会根据村民反映的假化肥问题通知在辖区内经营化肥涉假经销商到村委会配合了解情况、核实问题,一旦售假属实,将依据消费者法规要求商家赔偿,并上报相关责令部门进行查处。农村既有村委会这一级机构,发现辖区内有售假应先报到村委会
好:
依你所述,要求公安机关追究售假者刑事责任,你可参考以下二点:
一、如因购买到假化肥,用之于生产,从而遭受经济损失达二万元以上的,已经达到了《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中“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数额起点;
二、如果售假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或货值达到15万元以上,同样涉嫌构成销售伪劣商品罪。
您可以向工商部门要求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也可直接到公安机关报案。如符合立案条件,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您可向检察机关提出立案监督,由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
附相关法律: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二十三条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案(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
(二)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五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
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销售金额三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按照国家计划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7年4月22日联合发布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指定的估价机构确定。
多次实施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为,未经处理的,伪劣产品的销售金额或者货值金额累计计算。
1.农民发现了假化肥,可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既原来的工商部门。或者是质监部门,农业部门举报投诉。可以委托以上机关进行化肥检测。如果检测不合格的话,可以要求经销化肥的商家进行赔偿。具有行政执法部门的以上机关也可以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以民事赔偿为先。2.农民也可以在检测报告回来之后,也可以直接上法院进行民事诉讼,由法院判决进行上对其进行赔偿。3如果经销化肥,对农民的损失达到了两万元以上就构成了涉嫌刑事犯罪,可以移送公安部门进行立案,但是够立案得需要损失达到两万损失,需要对田间进行鉴定评估之后确定损失额才能立案,并且具有主观故意。也可以直接以购买的数额达到了两万元以上,并且检测不合格同样可以立案。
在农村买到假化肥,其实这个没有什首先
第一,你买的这个化肥是不是收成没有往年的好?
第二,你买的这个化肥是从熟人那里买的吧?
第三,你可以去找一下和你一样买的他化肥的老乡是不是他的收成也没有和往年一样好,如果是这样的话,直接去可以找卖化肥的供货商,因为在乡下都是熟人生意,所以这个就不用怕的,而且在乡下都是不拿钱的,等卖了稻谷,有了钱才会有这个化肥钱,所以这个你不用担心,你给他说明了情况嘛,然后他会适当的给你补偿的,个人观点,希望我的回答对你帮助,谢谢
您好: 依你所述,要求公安机关追究售假者刑事责任,你可参考以下二点: 一、如因购买到假化肥,用之于生产,从而遭受经济损失达二万元以上的,已经达到了《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中“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数额起点; 二、如果售假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或货值达到15万元以上,同样涉嫌构成销售伪劣商品罪。 您可以向工商部门要求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也可直接到公安机关报案。如符合立案条件,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您可向检察机关提出立案监督,由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 附相关法律: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二十三条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案(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 (二)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五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 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销售金额三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按照国家计划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7年4月22日联合发布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指定的估价机构确定。 多次实施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为,未经处理的,伪劣产品的销售金额或者货值金额累计计算。
买化肥的时候一定要向经销商索要购货票据,一般经销商在你购买农资时,会主动向你提供票据,如买化肥,种子,如果商户不主动提供票据,这里面一定有猫腻,购买者这时候要小心了,最好的办法是放弃购买,换一家农资商户。这样就能保证购买农资的品质。
一旦买到假冒伪劣农资,需要索赔,这里边程序比较麻烦,你不但要取证,而且还要找专门机构进行鉴定,最后能否得到赔偿很难说清楚,在这里告诉农户,购买农资一定要到正规机构购买,千万不要贪小便宜吃大亏。
关于怎样举报假化肥和举报假化肥电话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怎样举报假化肥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举报假化肥电话、怎样举报假化肥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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